B-TrunC第二阶段产品认证要求说明

  一、产品认证分类

  为了满足B-TrunC产品用户多种业务需求,依据不同组网应用场景,B-TrunC第二阶段产品划分为六大类型,包括:

  l Ⅰ类:支持空中接口、基站到核心网间接口、终端到核心网接口、核心网间接口、调度台到核心网接口开放与互通的终端、基站、核心网、调度台设备。

  l Ⅱ类:支持空中接口、基站到核心网间接口、终端到核心网接口、核心网间接口(不含TC1)的开放与互通的终端、基站、核心网设备。

  l Ⅲ类:支持空中接口、终端到核心网接口、核心网间接口的开放与互通的基站、核心网设备。

  l Ⅳ类:支持空中接口、基站到核心网间接口、终端到核心网接口的开放与互通的基站、核心网设备。

  l Ⅴ类:支持空中接口、终端到核心网接口的开放与互通的基站、核心网设备。

  l Ⅵ类:仅支持语音功能,不支持视频功能的终端设备。支持空中接口、终端到核心网接口的开放与互通的终端设备。

  二、单系统认证原则

  六类产品单系统测试认证需要遵循的标准文件见附件1。

  通过Ⅰ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的设备,自动通过Ⅱ类、Ⅲ类、Ⅳ类、Ⅴ类、Ⅵ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。

  通过Ⅱ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的设备,自动通过Ⅳ类、Ⅴ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。

  通过Ⅲ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的设备,自动通过Ⅴ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。

  通过Ⅳ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的设备,自动通过Ⅴ类相关单系统产品认证。

  三、产品互通认证原则

  通过单系统测试认证后的产品才能申请互联互通测试认证。根据不同类型产品支持的接口和功能的差异性,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测试认证原则如下:

  1、 同类设备之间开展互联互通测试认证遵循的标准文件如附件2所示。

  高能力类型设备与低能力类型设备开展互通测试认证时,应按照低能力设备互联互通要求执行。例如Ⅰ类基站设备与Ⅳ类核心网设备互通测试时,应遵循Ⅳ类设备互联互通测试认证标准文件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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